為緩解還貸壓力 數萬家庭出租空房

最新數據顯示,今年有超過100萬澳人面臨還貸壓力,其中有約7.5萬人將自己房屋中的空房拿來出租以支付貸款和其他賬單。
澳洲地產

Domain網站報道,最新數據顯示,今年有超過100萬澳人面臨還貸壓力,其中有約7.5萬人將自己房屋中的空房拿來出租以支付貸款和其他賬單。

據澳澳稅務局的數據(ATO),在2017財年,74,710名澳人申報了自己將空房拿來出租,總額為超過8億澳元,即平均每人申報相關支出的額度超過1萬澳元。這一數字不包括Airbnb,並且ATO表示,實際數字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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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澳各地,新州房屋出租的數量最多,有26,607名房主出租了一個房間,他們申報的金額超過3.05億元。昆州排名第二,有16,390名業主申報的開銷超過1.6億元,排第三名的是維州,14,703名業主共申報超過1.5億元的支出。

把房子的一大部分租出去意味著在交稅的時候可以申報抵扣更多的錢。ATO一位發言人表示,出租房間的業主可以根據租房者使用的房屋面積分攤費用,並根據租房者進入屋中公共區的程度增加合理的費用,「你只能就在一年內租出去的時間進行費用申報。如果你家裡的房間沒有被出租,那家就是一個整體,沒有區別。」

不過,房東和租房者同居也有缺點。財務顧問Stuart Wemyss表示,業主應該注意,出租房間意味著他們出售房屋後必須支付一部分資本利得稅,「屋主要知道,他們將獲得按比例計算資本收益,這取決於出租房間的天數或年限。」

租房者自己也需要注意與同住的房東簽訂協議。在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最近審理的一樁案件中,一名房主指控一名房客堵塞水管、在卧室做飯時燒壞地毯、打碎杯子,還刮壞廚房的後擋板。房東要求對方賠償數千元,其中包括一套價值100元的新杯子。

但VCAT的Kylea Campana裁定,沒有證據表明損壞是由租戶造成的。

維州消費者事務協會建議,在出租房間時,房東要與租戶達成書面協議,並確保這份包括了各種條款。

2017-18財年,全澳各州申報租房費用抵稅業主數量

州府 業主數量 總申報金額
首領地 1,923 $27,128,381
新州 26,607 $305,536,160
北領地 738 $9,070,035
昆士蘭 16,390 $160,740,652
南澳 4117 $38,268,625
塔斯曼尼亞 1,948 $13,884,788
維州 14,703 $154,290,425
西澳 8,274 $95,164,197

作者:秦風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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