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研究英美澳武力守則 港警已違反國際指引

梁繼昌表示,港警不少行動已違反國際守則,當局不願公開指引,是因為擔心個案投訴將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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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對香港民主抗爭人士濫捕濫暴,引起港民憤怒。立法會資料研究組受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委託,整合美國、澳洲與英國的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和警棍等低致命武器具體指引。梁繼昌表示,港警不少行動已違反國際守則,當局不願公開指引,是因為擔心個案投訴將飆升。

梁繼昌表示,港警不少行動已違反國際守則,當局不願公開指引,是因為擔心個案投訴將飆升。(圖片來源:中央社)

據蘋果日報報道,港警在港鐵站以及室內環境發射催淚彈,甚至直接以催淚彈射傷民眾,已違反國際指引。根據英國、美國與澳洲的武力指引,催淚彈不應向個人發射,亦不能在封閉空間內發射,而且使用前需給與充分警告並告知撤離路線。

研究顯示,催淚氣體除會影響眼部、皮膚及呼吸系統感到短暫不適,長期暴露可能會引致青光眼、哮喘和慢性支氣管炎。在某些條件下,甚至可產生有毒物質,例如俗稱山埃的氰化氫。

至於橡膠子彈、布袋彈和海綿彈,國際指引規定警方應避免射向頭部、胸部和下陰,可在遠距離射向激烈人士的腳或下身。英國的規定至少1米以外射擊。橡膠子彈雖可減低射穿人體的風險,但嚴重情況下可導致鈍傷、貫穿性創傷及骨折。

另外,警棍的使用是為了防衛、展示力量及支援驅散和拘捕行動,指引規定需應用在手和腳步,不應以頭部、頸部和胸部為目標。警員需接受練如何使用警棍;須記錄和解釋為何使用,包括拔出和揮動警棍。

梁繼昌表示,港警在反送中運動中多次以橡膠子彈、布袋彈等射傷多人的眼睛或頭部,並在港鐵站室內發射催淚彈,還向已被制服的市民揮打警棍,但卻無需遭受停職調查,是「非常非常奇怪」的。這類違規行動,根據美國指引,將會被判誤殺。

他說,報告會作為將來國際組織調查的重要證據,當越來越多證據指向這一問題時,當局就應該重視。

梁繼昌表示,外國與香港的指引大約相同,外國指引可在網站自由閱覽,但香港警方卻說公開指引可影響執法,「但我諗真正原因係,好多警員都無遵守指引,公開會增加市民投訴嘅個案。」(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好多警員都無遵守指引,公開會增加市民投訴的個案。)

預料港監警會將於本月提交首份報告,梁繼昌預測該報告不會使到市民滿意。他強調,當局要回應社會「五大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正視警方的濫暴問題。

 

責任編輯:歐陽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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