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庭審前夕 13家國際媒體轉播請求遭拒

加司法部在11日遞交給法庭的文件中表示,孟晚舟被控的罪名符合引渡條款里的「雙重犯罪」原則,即不僅在尋求引渡的國家屬犯罪,同時在加拿大也是違法。
國際新聞

中國電訊巨頭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將於本月20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開庭審理。當地法院周一(13日)拒絕了由13家加國及國際媒體聯合提出以視頻和網路轉播聆訊「雙重犯罪」過程的申請。加拿大司法部日前表示,對孟晚舟的指控在加拿大也是犯罪,應當以涉嫌欺詐將她引渡到美國。

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
2019年10月1日孟晚舟在她的保安人員護送下離開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DON MACKINNON/AFP via Getty Images)

綜合媒體報道,媒體集團代表律師科爾斯(Daniel Coles)提出,訴訟程序中的「雙重犯罪」部份只涉及法律問題,不直接涉及孟晚舟的公正審判權利,因為這與她有罪無罪並無關聯。該律師認為,自孟在加拿大轉機被捕後,這一事件引發的巨大社會關注應是其引渡聽證被轉播的原因,民眾有權第一時間獲得相關資訊。

科爾斯所代表的13家媒體,包括加拿大廣播公司、加通社、《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和《環球郵報》等美加主流媒體。

此外,媒體還提出以推遲2小時轉播的形式記錄庭審,並給予法庭隨時停止轉播的權利;證人也有拒絕播放他們作證的權利。科爾斯向院方表示,對孟案庭審加以轉播「將是對開放和親民性法律裁決意義的現代展現」。

不過,這項請求遭到孟晚舟和加拿大司法部長的反對。孟晚舟的辯護團隊向法庭提出,電視轉播會損害她在引渡程序中的公平審判權,如果她被引渡,還會損害她在美國受審的權利;加拿大司法部長對孟晚舟也表示支持,表示允許媒體轉播存在著扭曲公眾對訴訟的看法、擾亂法庭程序的平靜,以及這些因素對孟在美國獲得公正審判權利,產生累積影響的風險。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13日發表書面裁決表示,她同意孟晚舟和加拿大聯邦司法部長代表律師的意見,拒絕媒體直播該聽證會。霍姆斯還表示,到目前為止,申請直播庭審的媒體集團成員「負責任且專業」地報道了該新聞,但是一旦錄像在網上出現,他們將無法控制其他人如何使用這些錄像。

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將於1月20日開庭,定於1月24日結束。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財經頻道(CNBC)9日報道,這次聆訊將集中於孟晚舟的辯護人提出的「雙重犯罪」的論點。這種觀點認為,她被美國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也應該是犯罪,「雙重犯罪」或許是本案最重要的關鍵。

加拿大媒體報道稱,如果法庭裁定美國的引渡要求無效,孟可能被釋放,但檢方可能提出上訴;反之,如果法官認定美國對孟的犯罪指控在加拿大也屬犯罪,孟也可以提出上訴。該案可能要持續數年時間。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團隊則指出,孟晚舟應獲釋,理由是美國要求引渡的理據是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這在加拿大不是罪行。律師認為,這不符合進行引渡所需的「雙重犯罪」條件。

另據美聯社報道,加拿大司法部在1月11日遞交給法庭的文件中表示,孟晚舟被控的罪名符合引渡條款里的「雙重犯罪」原則,即不僅在尋求引渡的國家屬犯罪,同時在加拿大也是違法。文件中稱,申訴方(孟晚舟)行為本質上是對銀行詐欺。申訴方被控多次對一家銀行做不實陳述。

加拿大當局於2018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機場逮捕了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孟晚舟。美國指控孟晚舟和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出口管制,在華為與伊朗的商業活動上,涉及銀行欺詐誤導滙豐銀行(HSBC),以便繼續獲得銀行的服務,並要求將孟引渡到美國。孟晚舟和華為均否認指控。

據報道,加拿大將孟晚舟拘押後,中加兩國關係開始急劇惡化,中國拘捕了2名加拿大公民——商人Michael Spavor和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le Kovrig),並指控他們從事間諜活動,並限制從加拿大進口肉類產品及油菜籽。

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le Kovrig,左)和Michael Spavo。(美國之音)
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le Kovrig,左)和Michael Spavo。(美國之音)

 

責任編輯:張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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