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聽證會開庭 「雙重犯罪」是焦點

加拿大檢察官認為,孟被美國指控的銀行和電匯欺詐罪,在加國也屬犯罪行為,而美製裁伊朗可被視為其欺詐行為發生的一個法律背景,因此應將她引渡到美國。
國際新聞

2018年12月,中國網路通訊巨頭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孟晚舟在加拿大機場被捕。時隔一年之後,周一(1月20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首次召開孟晚舟引渡聽證會。法庭辯論集中在案件是否符合加拿大引渡法規定的「雙重犯罪」原則,這是確定孟晚舟是否會被引渡到美國的重要一步。

中國電訊巨頭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DON MACKINNONAFP via Getty Images)
周一(20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首次召開孟晚舟引渡聽證會。(DON MACKINNONAFP via Getty Images)

綜合媒體報道,聽證會安排在周一到周四(23日)進行,計劃為期四天,是孟晚舟引渡程序中的關鍵一步。周一和周二是孟的律師團隊做辯護陳述;周三和周四將由代表美國檢方的加拿大律師做陳述。本周引渡聽證會的焦點是「雙重犯罪」,即孟被美國起訴的涉嫌犯罪行為,在加拿大是否同樣構成刑事犯罪。

孟被指控在2013年向滙豐銀行(HSBC)謊稱,華為子公司星通科技(Skycom Tech)與華為無關,讓滙豐銀行為星通提供金融服務,導致滙豐銀行面臨違反美國制裁的風險。星通是一家華為在伊朗開展業務的子公司。

據報道,孟晚舟的律師否認這項指控,並辯稱孟被美國指控的是違反對伊朗的制裁,而加拿大對伊朗並沒有類似的制裁,因此美國控告孟的罪名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也不符合「雙重犯罪」的原則,不應將她引渡。

加拿大檢察官則認為,孟晚舟被美國指控的銀行和電匯欺詐罪,在加國也是屬於犯罪行為,而美國制裁伊朗可以被視為其欺詐行為發生的一個法律背景,而非其被引渡的理由,因此應將她引渡到美國。

據報道,預計法官可能在數周或數月之後做出孟晚舟是否「雙重犯罪」的裁決。若法官裁決孟晚舟沒有構成「雙重犯罪」,她將獲得釋放回到中國,但仍無法避免去美國被抓。

加拿大法院除了確認「雙重犯罪」問題,還要繼續審理孟晚舟辯護律師提出的另一項民事訴訟,包括加拿大官員對孟晚舟施以非法拘留、搜查和審訊等。

據悉,按照法庭安排,孟晚舟引渡聆訊將在1月到11月分數次進行,涉及孟晚舟被控的罪名是否屬於「雙重犯罪」、加方逮捕過程中的程序問題、以及美國指控罪名部分。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周一要求儘快釋放孟晚舟。

據報道,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政府應美國政府的要求,逮捕了在溫哥華機場轉機的孟晚舟。美國指控孟晚舟及華為涉嫌銀行欺詐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經濟制裁規定。孟晚舟與華為均否認指控。 孟晚舟隨後以1000萬加元做擔保,獲加拿大法院裁定保釋,但必須遵守16項保釋條件,包括戴上電子腳鐐及限制居住地點等。

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所涉罪名須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

據悉,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後不久,中加兩國關係開始急劇惡化,中共當局更是利用「人質外交」迫使加拿大低頭,先後拘捕了2名加拿大公民——商人Michael Spavor和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le Kovrig),指控他們從事間諜活動,並限制從加拿大進口肉類產品及油菜籽。

 

責任編輯:李妙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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