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法律條款一字之差,導致兩種簽證結果

其它家庭移民

在移民形勢越來越嚴峻、審核要求越來越高的當下,成功移民澳洲已經成為了很多移民者遙不可及的夢想。

往往我們都深信:移民局或仲裁庭會做出最公正、最正確的判決結果,所以,在收到拒簽決定書的時候,往往不會去深究簽證官或仲裁成員給出的審判依據。除了對於政府部門依賴的原因之外,還因為大家對於澳洲簽證相關法律條款知識的欠缺,導致自身無法核實對方給出的法律依據是否完全正確。而正是這一不予深究的行為,可能就使得您與移民澳洲的機會擦身而過。

本期案例的Y先生為了更好地照顧自己的母親,於今年9月份遞交了836類境內照顧者簽證,並且提供了數份文件資料,支持其簽證申請,從而表達出其有意願、並且能夠為母親提供持續的照料及全方面的看顧。Y先生的申請最終被拒絕。按照流程,Y先生選擇向仲裁庭提起上訴。最終,仲裁庭決定維持移民局的審理結果。該申請的兩次被拒使得Y先生心灰意冷,並且深信自己無法獲得該類簽證,無法再陪伴並照顧自己年邁的母親。於是,Y先生決定尋找移民代理,重新為其擬訂適合他的、並且能夠幫助他留在澳洲照顧母親的移民途徑。

一次機緣巧合,使得Y先生看到了我公司的報紙廣告。Y先生來到辦公室,與律師會面詳談。在交談過程中,律師提出,想要看一下Y先生之前的簽證拒簽信及仲裁庭的決定信。在看過兩封信件後,律師建議Y先生向聯邦巡迴法庭繼續進行上訴。上訴原因是:仲裁庭未能依據正確的移民條例審理該上訴申請。律師向Y先生做出如下解釋:仲裁庭認定Y先生不符合「唯一照看者」的要求,因此決定維持原簽證結果。但是,事實上,836類照顧者簽證只需要申請人滿足是「某一照看者」即可。因此,仲裁庭的審判結果不應該成立。最終,Y先生按照律師的指導,向聯邦巡迴法庭遞交了上訴申請,最終勝訴。

大家要了解,移民局或是仲裁庭等政府部門是非常公正且公平的,但是,因為案件數量眾多,審理員在做出審判時,也是有可能出現失誤的。所以,我們不要一味地只看判決結果,而忽略了對判決依據的審視。當然,最好是能夠獲得專業人士的指導,進而最大範圍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您有任何相關的需求,或是想要進一步了解簽證或法律方面的相關信息,可與位於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取得聯繫,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作者: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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