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兩男子抓了89個鮑魚,被罰$4萬!坐牢1年半!值得嗎?

近日,維州漁業局接到了報案電話,報案人在電話中稱,他在Fairy港看到有兩個男子鬼鬼祟祟的,一直在捕撈海里的東西, 「他們撈了好久,肯定抓了不少東西!」
澳洲生活

據weekly time報道,接到電話後,警方立即出動趕到現場,見到兩人的車就停在岸邊。其中一人見狀慌忙想要逃走,但立即被警方控制住。 大約1分鐘後,另外一人身穿潛水服從水裡鑽出,手裡拿著大鮑魚!

警方將兩名男子控制住後,搜查了兩人的小型卡車,在車裡又發現了一大堆鮑魚,共有89個。按規定,在維州,每天每人最多只能捕撈5隻鮑魚,而且只能捕撈12cm以上的鮑魚,否則則為違法捕撈。警方用尺子量過二人捕撈的鮑魚後,發現這鮑魚 89個中,只有1個達到12cm ,其餘的都不夠尺寸。

過程中一位警察注意到,其中一人正偷偷的用腳把一個東西往旁邊踢,他走上去一看,原來是一把用來挖鮑魚的尖銳小刀。 而按照維州的規定,只能用鈍刀挖鮑魚。

目前,這兩人已被關押,據維州漁業局的工作人員透露: 這兩名男子的將面臨最高4萬澳元的罰款以及18個月的監禁,並在長時期內將被禁止捕撈。

維州每年都有許多人被抓到違法捕撈海產品,他們中有的是本地人,有的是遊客。有的不熟悉當地法規,有的是抱者僥倖心理。 而這些人被抓到後,無一例外的都受到了嚴厲的處罰。 去年1月,墨爾本Werribee區的警察在巡邏時抓獲2男1女。 他們3人偷捕了423個長春花(一種食用海螺),539個狗峨螺,204個鮑魚。 最終被判監禁5年,罰款7.9萬澳元, 還被沒收了車輛。2017年1月,西澳一名青年在網上炫耀自己車內有足足255隻鮑魚,超過當地法律允許捕撈量的17倍! 最後,他被判監禁4年,罰款40萬澳元。

此外,非法販賣海鮮也要被重罰, 維州漁業管理局規定,只有獲得許可的商業漁民才能出售自己捕撈的水產。據The West Australian報道,曾有一名男子陸陸續續出售了31隻自己打撈上來的澳洲龍蝦,結果這次違規的教訓,讓他終生難忘,他被判1年不得捕撈龍蝦, 罰款31,869萬澳元。

華人朋友可能覺得,這樣的處罰太過嚴厲了! 維州漁業管理局的發言人表示,魚類、貝類是海洋生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非法捕撈會使海洋生態失衡, 因此會對違法捕撈的人處以重罰。

其實,只要遵守規定,就可以放心享用澳洲各式鮮美的海產! 想自己釣魚,撈蝦,抓螃蟹、鮑魚,只要申請一個釣魚證就可以,釣魚證的期限不一,最短的3天。要注意的是,不同州的釣魚證不能通用。更多細節,可以在政府官網下載查看,網址是https://vfa.vic.gov.au/recreational-fishing/recreational-fishing-guide/catch-limits-and-closed-seasons

 

責任編輯: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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