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豪宅付時薪2.3澳元給菲佣 悉尼華裔被訴補償15萬欠薪

在2016年5月到2017年5月之間,Tony Lam要求該菲佣每周工作88到106小時,大部分時間她需要從早上6點開始一直工作到晚上11點,而且1年中只有2天休息時間。夫婦倆參加家庭聚會、社交活動,甚至是出國旅遊,菲佣都要跟著去帶孩子。
澳洲新聞

悉尼一對華人夫妻被公平工作專員署(FWO)告上法庭,因二人付給住家菲佣的薪水每小時只有約2.3澳元。FWO要求他們補償虧欠菲佣的15萬多澳元薪水。

這對夫妻Tony Lam和妻子Ming Wei Tong居住在市中心230萬澳元豪華公寓內,2016年3月,通過家政幫助平台HelperChoice僱傭了一名26歲的菲佣。她於2016年5月抵達悉尼,居住在這對夫妻在悉尼Pitt Street的Horden Towers公寓里,幫他們做家務並照看孩子。2017年2月,她隨這對夫婦一起搬到Sussex Street一套價值232萬澳元的頂層公寓,住在夫婦倆最小的兩個孩子的卧室里。

FWO表示,在2016年5月到2017年5月之間,Tony Lam要求該菲佣每周工作88到106小時,大部分時間她需要從早上6點開始一直工作到晚上11點,而且1年中只有2天休息時間。夫婦倆參加家庭聚會、社交活動,甚至是出國旅遊,菲佣都要跟著去帶孩子。

該菲傭工作12個月後獲得的薪水只有12,574.39澳元,相當於時薪只有2.33澳元。

公平工作專員署表示,澳洲法律規定,該菲佣的時薪至少應該是17.29元到18.91元,加班工作時薪應該是37.82元。因此,Tony Lam夫婦虧欠菲佣的薪水總計155,178.90元。

公平工作專員署請求法庭,命令Tony Lam補發虧欠的全部薪水和利息,並對其行為進行懲處。

聯邦法庭將於10月29日舉行此案的聽證會。

公平工作專員Sandra Parker說:「本案剋扣薪水和不合理工作時間的嚴重程度讓人很擔憂。公平工作專員署已經和內務部達成協議,如遇這種情況下,簽證持有者可以前來尋求幫助而不必擔心簽證會被取消。簽證持有者如果擔憂在薪水、工作時間和待遇方面受到剝削,都應該跟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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