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决定将学生签证的真实临时入境者(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GTE)要求改为真实学生(Genuine Student,GS)要求。自2024年3月23日及之后提交的学生签证申请起生效。
这项要求不适用于2024年3月23日之前提交的学生签证申请。移民部将继续根据GTE要求审核这些申请。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是真实的入境申请人。他们必须以学生身份逗留,并能够表明在澳大利亚学习是其学生签证的主要原因。GS要求旨在包括在澳大利亚学习后发展出澳大利亚所需技能的学生,然后申请永久居留。
为了获得学生签证,所有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符合真实学生标准或真实学生的家属标准。
纲上签证平台“在线”ImmiAccount学生签证申请表格中,移民部将要求申请人回答以下问题,以满足GS标准:
提供申请人目前情况的详细信息,包括与家庭、社区、就业和经济情况的联系。
解释申请人为何希望在澳大利亚的这个特定教育机构学习这门课程,以及他们对所申请课程和在澳大利亚学习和生活的要求的理解。
解释完成课程对申请人的好处。
提供申请人希望包含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的详细信息。
值得注意!答案必须用英文书写,每个问题的最多字数为150字。
对于先前持有学生签证的申请人或从非学生签证在澳大利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还有一个额外的问题。
除了在申请表格中提供的回答外,申请人必须在其“在线” ImmiAccount上附上支持文件。
没有证据支持的通用陈述在GS评估中不被重视。这意味著提供证据以支持申请人提出的主张至关重要。
当移民部评估一个申请人是否是真实学生时,移民官会考虑申请人的整体个人情况。
希望这项新政策将为学生签证申请人带来更清晰的指引和更公平的评估过程。
申请人可以主动提供更多相关详细信息以增加签证的成功率。
申请人需要知道有关更多信息,可以参阅第106号部长指引,其内容如下:
第106号指引 – 评估学生签证和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的真实入境和停留要求。由克莱尔.奥尼尔(Clare O’Neil),家庭事务部部长兼网络安全部部长,根据《1958年移民法》第499条发布的第106号指引,正式名为《评估学生签证和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的真实入境和停留要求》。
这项指引自2024年3月23日起生效,旨在提供全面的指导方针,评估子类500(学生)签证和学生监护人签证的申请人的真实性,确保只有真正的学生或监护人为教育目的获准入境澳大利亚。
申请范围:适用于2024年3月23日或之后提交的子类500(学生)签证和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包括从审裁机构或法院发回的申请。
评估标准:重点评估子类500(学生)签证申请的真实学生标准和真实学生的家属标准,以及学生监护人签证申请的真实临时入境者标准。
考虑因素:指导决策者考虑各种因素,如申请人在家乡和澳大利亚的情况,所提议课程对申请人未来的价值,申请人的移民史,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配偶的意图。
决策方法:强调在决策中采取平衡和合理的方法,建议不要将列出的因素作为检查表,而是作为评估申请人整体情况的指南。
第106号指示是澳大利亚维护其学生签证计划完整性的努力的一部份,旨在促进真正的教育追求,同时防范对签证制度的滥用。该指示凸显了政府致力于提供高质量、可信赖的教育体系,使真正打算在澳大利亚学习或陪同学生的国际学生和监护人能够获得学习机会的承诺。
纵观上述的资料,笔者认为新政策较之前的学生签证申请有所不同,其宗旨有所改变,接受打算留学并希望移民的申请人,但提高了达到符合签证的要求条件,例如要证明有足够的生活费(据说将会从$24,505提升到$28,000/每年),英语能力要从5.5至6.0。
读者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纲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里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绍一书,虽然过时,但可读性高(签证的名字虽然改了,但条文内容没有大改变),特别是许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谘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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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24年3月29日 14:38
中华民国(台湾) 卫生福利部薛瑞元部长 中华民国卫生福利部薛瑞元部长 历时三年的COVID-19大流行,不仅造成众多生命消逝,加剧各种健康不平等现象,亦导致前所未有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对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带来持续影响,显示既有的全球卫生治理架构并不能有效因应全球卫生安全危机。虽然COVID-19疫情不再是“国际关注的紧急公共卫生事件(PHEIC)”,国际贸易与经济活动几乎已恢复正常,但如同世界卫生组织(WHO)所不断提醒的,“X疾病(Disease X)”大流行的威胁仍近在眼前,各国政府应共同提升全球卫生治理及全球卫生安全。 WHO与许多国家在COVID-19疫情的中期就开始进行检讨。针对现行国际卫生条例(IHR)在此次危机应变所暴露出的局限性,未来该条例的条文将据以调整,包括强化监测通报与分享机制、提升应变量能、调整PHEIC型态及宣布门槛等;同时新的大流行病协定(Pandemic Agreement)也在积极讨论中,期待借由制定新的全球疫病治理框架,纳入问责制、透明度、公平性,做为全球因应下一波大流行的规范依据,并有望于第77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 我国虽非WHO会员国而无法直接参与IHR (2005)条文修订或新的大流行病协定起草,但依然热忱地关切这两份重要文件的内容与进度。因为我们亟欲分享自身的抗疫经验并与其他国家学习交流。台湾是最早觉察疫情风险并快速采取应变的国家,同时积极与国际伙伴分享资讯,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取得人民信任,从而使得防疫政策顺利推动;面对大规模疫情,我们在疫苗取得、医疗资源配置、科技工具运用、人权保护与不实讯息因应等面向,未来也将寻求精进。 我们强力支持IHR (2005)修正条文及新创之大流行病协定的通过与实施,并呼吁WHO将台湾纳入这两项文件的签署方,共同监测新兴病毒株,通报及分享病原体检验资料、疫苗或抗病毒药物研发及临床试验结果等,为因应下一波大流行预作准备,共建具有防疫韧性的国际社会。 我们呼吁WHO支持台湾参与全球卫生治理体系,台湾坚定维护台湾的承诺,以专业、务实、有贡献的原则参与全球卫生安全网络,并与WHO合作,填补全球卫生安全挑战的地理空白,建构更全面的全球卫生架构。 WHO全民健康经济学委员会发现,至少有140个国家在宪法中承认健康是一项人权。然而,各国并没有推行法律来确保其人民有权获得健康照顾。台湾致力于实现全民健康覆盖。过去几十年来,台湾参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引持续精进卫生医疗专业、整合布建社会福利资源,借由加强初级医疗、全人口腔照护、推动心理健康促进方案、强化社会安全网、并建构敏捷韧性医疗照顾体系,以防治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建构健康支持的环境,同步提升全人全程健康环境。台湾并致力于与世界分享达成全民健康覆盖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帮助实现全民健康的目标。 2024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是“我的健康,我的权利”。世界卫生组织设定这个主题是为了捍卫世界各地的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医疗服务、教育和讯息,以及安全的饮用水、清洁的空气、良好的营养、优质的住所、体面的工作和环境条件以及免受歧视侵害的自由。 台湾一直以来透过政府或民间力量与友我国家及国际组织协力,协助国际社会实现健康权。我们在南太平洋小岛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在海地协助改善地震灾区妇女及孩童的营养状况;在罗马尼亚协助建构乌克兰难民援助组织工作人员及难民妇女儿童的社会心理支持能力;在加勒比海地区协助提升因应气候变异调适能力;在肯亚协助提升卫生机构基础供水与卫生可近性;在菲律宾、日本、夏威夷、土耳其、印尼等地发生的不幸紧急灾难事件中,提供所需灾后复原或重建协助,期能协助灾民安度人道危机。…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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